醉駕195無事故怎么判
醉駕195無事故由法官根據嫌疑人認罪態度和法律規定進行判決。
1.醉駕無事故的判刑標準如下:
(1)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,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;
(2)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,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10日以下拘留,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
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
【危險駕駛罪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拘役,并處罰金:
(一)追逐競駛,情節惡劣的;
(二)醉酒駕駛機動車的;
(三)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,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,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;
(四)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
機動車所有人、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、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,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。
有前兩款行為,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。
酒駕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
酒駕肇事致人死亡判刑有以下三種情況:
1.酒駕后致人死亡未逃逸的,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
2.酒駕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
3.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酒駕本身構成危險駕駛罪,可依法處罰金或拘役,而酒駕致人死亡構成交通肇事罪,可依法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。